电动车市12月3日报道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昨天(12月2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告,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0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予以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工信部网站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539443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