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为中国氢燃料汽车网MRHN.CN独家对话稿件,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氢燃料汽车网 9月22日消息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9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委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针对《通知》政策内容,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MRHN.CN独家对话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电动所所长费晓翔,请他对《通知》政策进行解读。以下是详细内容: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电动所所长费晓翔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通知》政策将对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将带来那些影响?
费晓翔:1.政策更合理:该政策可以很好的防止骗补行为,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流向先进的科研企业,更大的促进新能源企业优胜劣汰,在新政的支持下,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有一个很好的发展环境;
2. 政策导向性,新政策更多的鼓励核心技术发展,鼓励中国本土燃料电池上游产业,比如新材料、双极板、系统附件等企业的发展,这样会极大的提升国产燃料电池从本质上有更好的发展;
3.国家引导,地方配合:鼓励有产业集群的城市为燃料电池的发展多做出贡献,可以更好的引导燃料电池企业、高端人才集中集群发展;
4. 加强氢燃料电池产品的考核力度,优质产品才能获得国家的资金奖励。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该政策对相关企业有何影响及对策?
费晓翔:企业会积极相应国家政策,跟随国家政策的引导,发展相应的燃料电池汽车产品; 我司优先开发中长途燃料电池客车,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提高产品先进性。
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的更多消息,敬请关注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的官方微信号 ↓ ↓